混合方法研究之研究方法章撰寫講義
——博士論文第三章的內容、架構與撰寫重點
一、講義目的
博士論文第三章通常為「研究方法」章,其主要功能在於說明研究者如何有系統地回答研究問題,包括採取何種研究典範、研究設計、研究對象、抽樣方式、資料蒐集工具、資料分析方法及研究倫理規範。
混合方法研究同時運用量化與質性研究方法,因此,其研究方法章不只是分別介紹量化與質性方法,更重要的是說明:
為何需要同時使用量化與質性資料。
量化與質性研究的先後順序及比重。
兩類資料如何相互連結。
兩類研究結果如何進行整合。
整合後如何形成對研究問題更完整的解釋。
因此,混合方法研究第三章的核心並不只是「用了兩種方法」,而是必須清楚呈現兩種方法之間的邏輯關係與整合程序。
第一部分 混合方法研究第三章的基本架構
一篇完整的混合方法研究博士論文,其第三章可依下列順序安排:
第三章 研究方法
3.1 研究方法章導論
3.2 研究典範
3.3 研究途徑
3.4 研究設計
3.5 研究場域
3.6 研究母群體
3.7 抽樣方法與研究樣本
3.8 研究工具
3.9 預試與研究工具修訂
3.10 量化研究之效度與信度
3.11 質性研究之可信賴性
3.12 資料蒐集程序
3.13 資料分析方法
3.14 量化與質性資料整合策略
3.15 研究倫理
3.16 研究範圍與界定
3.17 本章小結
上述架構可以依不同學校、系所及指導教授的要求進行調整。例如,研究場域、研究母群體及抽樣方法可以合併為「研究對象與抽樣」;效度、信度與可信賴性也可以整合為「研究品質之確保」。
然而,不論章節名稱如何調整,混合方法研究第三章至少必須完整交代下列六項內容:
研究哲學與研究典範。
混合方法研究設計。
量化與質性資料的蒐集方法。
量化與質性資料的分析方法。
兩類研究結果的整合方式。
研究品質與研究倫理的確保方式。
第二部分 各節內容與撰寫重點
3.1 研究方法章導論
一、主要功能
研究方法章導論的功能,在於簡要說明本章內容,使讀者了解研究者將如何執行整項研究。
本節不宜過度冗長,通常以一至三個段落為原則。主要內容包括:
本研究採用混合方法研究的理由。
本研究的整體研究設計。
量化與質性研究的基本程序。
本章各節內容的安排。
二、撰寫重點
研究者必須回答下列問題:
為什麼單純使用量化研究仍不足以回答研究問題?
為什麼單純使用質性研究仍不足以回答研究問題?
同時採用量化與質性方法,可以補充哪些研究資訊?
量化與質性資料將以何種順序進行蒐集?
本章將介紹哪些研究方法內容?
三、參考寫法
本研究旨在探討研究變項之間的關係,並進一步理解研究參與者在實際情境中的經驗與詮釋。考量單一量化研究雖可檢驗變項之間的關係,卻較難深入說明統計結果背後的情境因素;單一質性研究雖能呈現研究參與者的經驗,卻較難掌握整體樣本的分布情形,故本研究採用混合方法研究,以獲得對研究問題更全面的理解。
本章依序說明研究典範、研究途徑、研究設計、研究場域、研究對象與抽樣方式、研究工具、預試程序、研究品質、資料蒐集程序、資料分析方法、資料整合策略、研究倫理及研究範圍與界定。
3.2 研究典範
一、研究典範的意義
研究典範是研究者對於世界、知識及研究方法的基本看法,也反映研究者如何理解研究現象及取得研究知識。
研究典範通常涉及下列問題:
研究現象是否具有客觀而可測量的真實性?
研究知識是由研究者發現,還是由研究者與參與者共同建構?
研究者應採取何種方法取得可信的研究知識?
研究問題應由單一方法回答,還是可以結合多種方法回答?
二、混合方法研究的實用主義典範
混合方法研究通常以「實用主義」作為主要研究典範。
實用主義不過度堅持量化研究或質性研究何者較為優越,而是以研究問題為中心,選擇最能有效回答研究問題的方法。
換言之,實用主義重視的是:
研究方法是否能有效解決研究問題。
研究結果是否具有實際解釋力。
不同研究方法是否能相互補充。
研究者是否能形成更完整的研究理解。
三、博士論文的撰寫重點
本節不宜只寫「本研究採用實用主義典範」,而必須進一步說明實用主義如何反映在實際研究設計中。
例如:
使用問卷蒐集整體趨勢與變項關係。
使用訪談理解量化結果背後的原因。
不以單一方法作為唯一知識來源。
依研究問題選擇適合的資料蒐集及分析方法。
四、參考寫法
本研究以實用主義作為研究典範。實用主義強調研究問題的重要性,研究者可依研究目的,彈性運用量化與質性研究方法。本研究先透過量化資料檢驗研究變項之間的關係,再運用質性訪談深入理解量化結果所反映的實際經驗,藉此整合不同類型的研究證據,形成對研究問題較為完整的解釋。
3.3 研究途徑
一、量化研究的演繹途徑
量化研究通常採用演繹途徑。
研究者先從既有理論與相關文獻出發,提出研究架構與研究假設,再透過資料蒐集及統計分析,檢驗理論與假設是否獲得支持。
其基本過程為:
理論或文獻
→提出研究假設
→蒐集量化資料
→統計分析
→檢驗假設
二、質性研究的歸納途徑
質性研究通常採用歸納途徑。
研究者從訪談、觀察或文件資料中,逐步進行編碼、分類及主題建構,最後形成對研究現象的理解。
其基本過程為:
蒐集質性資料
→資料編碼
→形成類別
→建立主題
→解釋研究現象
三、混合方法研究的結合
混合方法研究同時結合演繹與歸納途徑。
在量化階段,研究者可以依據理論建構研究假設並進行檢驗;在質性階段,研究者則可以從參與者的經驗中歸納重要主題。
因此,混合方法研究能同時回答:
研究變項之間是否具有關係?
這些關係為什麼會形成?
研究結果在實際情境中如何被理解?
是否存在統計資料無法充分說明的特殊情況?
3.4 研究設計
一、研究設計的功能
混合方法研究設計主要說明:
量化與質性資料的蒐集順序。
量化與質性研究的相對比重。
兩階段之間的連結方式。
兩類研究結果的整合方式。
二、常見混合方法研究設計
(一)匯聚平行設計
量化資料與質性資料在相近時間內同時蒐集,兩類資料分別分析後,再進行比較與整合。
其基本程序為:
量化資料蒐集與分析
+
質性資料蒐集與分析
↓
比較、合併與整合解釋
此設計適合研究者希望同時從量化與質性角度理解同一研究現象。
(二)解釋型序列設計
研究者先蒐集及分析量化資料,再依據量化研究結果規劃質性訪談,用以解釋量化結果。
其基本程序為:
量化資料蒐集
→量化資料分析
→選擇質性訪談對象
→質性資料蒐集
→質性資料分析
→整合解釋
此設計適合用來回答:
為什麼會出現某項量化結果?
為什麼某些研究假設未獲得支持?
高分組與低分組的實際經驗有何差異?
統計資料背後可能存在哪些情境因素?
(三)探索型序列設計
研究者先蒐集質性資料,探索研究現象、概念或主題,再依據質性研究發現發展量化研究工具或檢驗研究結果。
其基本程序為:
質性資料蒐集
→質性資料分析
→發展研究概念或研究工具
→量化資料蒐集
→量化資料分析
→整合解釋
此設計特別適合研究概念尚未成熟、缺乏適當量表,或研究者希望先從參與者經驗中發展研究構念的情況。
(四)嵌入式設計
嵌入式設計是以某一種研究方法作為主要方法,另一種方法則嵌入主要研究之中,作為補充或輔助。
例如:
以量化實驗研究為主,輔以質性訪談。
以質性個案研究為主,嵌入簡要問卷調查。
在介入研究中,以量化方式評估成效,再以訪談了解參與者經驗。
三、研究設計的選擇原則
研究者選擇混合方法研究設計時,應考量:
研究問題的性質。
量化與質性研究的先後順序。
研究時間及資源。
研究者的量化與質性研究能力。
是否需要依據第一階段結果規劃第二階段研究。
兩類資料是否能在研究過程中真正整合。
四、研究設計不能只畫流程圖
博士論文中常見的問題,是研究者只有呈現研究流程圖,卻沒有說明流程圖背後的研究邏輯。
完整的研究設計至少應說明:
為何選擇此種設計。
第一階段的目的。
第二階段的目的。
第一階段如何影響第二階段。
兩階段在何處連結。
研究結果如何整合。
3.5 研究場域
一、研究場域的意義
研究場域是指研究實際進行的地點、機構、組織、社區或地理區域。
本節應說明:
研究進行的地理範圍。
研究機構或組織的基本特性。
選擇該研究場域的理由。
研究場域與研究問題之間的關係。
研究場域可能影響研究結果的背景因素。
二、撰寫原則
研究場域不宜只列出地名或學校名稱,而應說明研究場域的教育、組織或社會背景。
如果基於研究倫理不宜揭露真實名稱,可以使用代號或化名,並說明匿名處理原則。
3.6 研究母群體
一、研究母群體的定義
研究母群體是指所有符合研究納入條件的個人、組織或單位。
例如:
某地區公立高中正式教師。
某類型學校之行政人員。
具有特定年資或經驗的教育工作者。
參與特定教育方案的學生或家長。
二、母群體的界定內容
研究者應清楚交代:
母群體包含哪些對象。
母群體的地理範圍。
納入條件。
排除條件。
母群體的大致規模。
為何以此母群體作為研究對象。
母群體界定愈清楚,研究樣本的合理性與研究結果的解釋範圍也會愈清楚。
3.7 抽樣方法與研究樣本
一、量化研究抽樣
量化研究可能採用:
簡單隨機抽樣。
分層抽樣。
系統抽樣。
叢集抽樣。
便利抽樣。
研究者必須說明:
採取何種抽樣方法。
選擇該抽樣方法的理由。
預計發放多少份問卷。
預計取得多少份有效樣本。
樣本數的決定依據。
樣本是否足以進行後續統計分析。
二、質性研究抽樣
質性研究通常採用立意抽樣,也可能使用便利抽樣。
立意抽樣的重點是:研究者依據研究目的,選擇能夠提供豐富資訊的研究參與者。
研究者必須說明:
訪談對象的選擇標準。
為何這些參與者具有研究價值。
預計訪談多少人。
是否依據量化結果選取訪談對象。
如何確保訪談樣本具有差異性與代表性的資訊。
三、混合方法研究的樣本連結
混合方法研究必須特別說明量化樣本與質性樣本之間的關係。
例如:
質性訪談者是否來自量化問卷樣本。
是否依量化分數選取高分組、低分組或特殊個案。
是否根據量化研究中的異常結果選擇訪談對象。
質性樣本如何協助解釋量化研究結果。
3.8 研究工具
一、量化研究工具
量化研究工具可能包括:
結構式問卷。
心理量表。
成就測驗。
態度量表。
行為檢核表。
統計資料或既有資料庫。
本節應說明:
研究工具的來源。
量表的理論基礎。
量表包含哪些構面。
題目數量及計分方式。
過去研究的效度與信度。
本研究是否進行翻譯、修訂或增刪。
量表如何對應研究問題。
二、質性研究工具
質性研究工具可能包括:
半結構式訪談大綱。
焦點團體訪談大綱。
觀察紀錄表。
文件分析表。
研究札記。
反思日誌。
本節應說明:
訪談大綱如何形成。
訪談問題與研究問題之間的關係。
是否經過專家審查。
是否進行試訪。
訪談過程如何記錄。
是否使用錄音、逐字稿及研究札記。
三、研究工具合理化
研究者不只要介紹研究工具,更必須說明為何使用這些工具。
完整的合理化內容包括:
工具能蒐集哪些資料。
工具如何回答研究問題。
工具與研究變項之間有何關係。
工具為何適合研究對象。
工具是否符合研究場域與研究目的。
3.9 預試與研究工具修訂
一、預試的目的
正式蒐集資料前,研究者應先進行預試,以確認研究工具能否蒐集到清楚、有效且適切的資料。
預試可協助研究者:
發現題目語意不清之處。
找出容易誤解或重複的題目。
評估問卷填答時間。
檢視量表初步信度。
確認訪談問題是否容易理解。
評估資料蒐集程序是否可行。
修正可能影響正式研究的問題。
二、量化預試
量化預試應說明:
預試對象。
預試樣本數。
預試時間。
題目分析方式。
信度分析結果。
刪題或修題標準。
正式問卷形成過程。
三、質性試訪
質性訪談亦可進行試訪。
試訪可用來檢視:
訪談問題的順序是否自然。
題目是否過度抽象。
參與者是否能理解問題。
訪談時間是否適當。
是否能蒐集到與研究問題相關的資料。
是否需要增加追問問題。
3.10 量化研究之效度與信度
一、效度
效度是指研究工具是否能測量其預定測量的概念。
常見效度包括:
1. 內容效度
檢視研究工具的題目是否充分涵蓋研究概念。
內容效度通常可透過:
文獻分析。
專家審查。
專家效度問卷。
題目與研究構面的對照。
2. 建構效度
檢驗量表題目是否能反映理論所主張的構面。
研究者可依研究需要進行因素分析或相關統計檢驗。
二、信度
信度是指研究工具測量結果的一致性與穩定性。
研究者應說明:
使用何種信度指標。
整體量表信度。
各構面信度。
信度結果是否達到可接受標準。
3.11 質性研究之可信賴性
質性研究通常不以量化研究的效度與信度作為唯一品質標準,而是透過可信性、可轉移性、依賴性及可確認性,確保研究品質。
一、可信性
可信性是指研究結果是否能真實反映研究參與者的經驗。
可能的作法包括:
長時間投入研究場域。
反覆閱讀逐字稿。
成員檢核。
同儕檢視。
多元資料來源相互比對。
保存訪談與分析紀錄。
二、可轉移性
可轉移性是指研究者是否提供足夠的背景與情境描述,使讀者能判斷研究結果是否適用於其他情境。
研究者應清楚描述:
研究參與者背景。
研究場域特性。
資料蒐集情境。
研究現象發生的脈絡。
三、依賴性
依賴性是指研究程序是否清楚、一致且可以追蹤。
研究者應保留:
訪談大綱。
訪談紀錄。
編碼歷程。
主題形成過程。
研究決策紀錄。
研究修正歷程。
四、可確認性
可確認性是指研究結果是否主要來自研究資料,而非研究者個人的偏見或主觀推測。
研究者可透過:
引用參與者原始資料。
保存分析紀錄。
撰寫研究反思札記。
接受同儕或專家檢視。
說明研究者角色及可能立場。
3.12 資料蒐集程序
一、程序說明原則
資料蒐集程序必須按照實際執行順序,清楚呈現每一個研究步驟。
本節應回答:
研究從何時開始。
如何取得研究場域或主管機關同意。
如何招募研究參與者。
如何取得參與者知情同意。
如何發放及回收問卷。
如何選取訪談對象。
如何安排訪談。
如何進行錄音與資料保存。
量化與質性資料蒐集的先後順序。
兩階段之間如何銜接。
二、解釋型序列設計的資料蒐集程序
如採解釋型序列設計,可依下列程序呈現:
第一階段:蒐集量化問卷資料。
第二階段:整理問卷並進行統計分析。
第三階段:依量化研究結果選取質性訪談參與者。
第四階段:設計或修訂半結構式訪談大綱。
第五階段:進行質性訪談及逐字稿整理。
第六階段:分析質性資料。
第七階段:整合量化與質性研究結果。
第八階段:提出研究結論與建議。
3.13 資料分析方法
一、量化資料分析
量化資料分析可能包括:
描述性統計。
平均數與標準差。
次數分配與百分比。
相關分析。
迴歸分析。
t檢定。
變異數分析。
結構方程模型。
中介或調節效果分析。
研究者應依研究問題及研究假設,逐一說明使用何種統計方法。
不宜只列出統計方法名稱,而未說明其分析目的。
例如:
描述性統計用以了解樣本背景與研究變項分布情形。
相關分析用以檢驗研究變項之間的相關程度。
迴歸分析用以檢驗自變項對依變項的預測效果。
二、質性資料分析
質性資料分析可能採用:
主題分析。
內容分析。
敘事分析。
編碼分析。
其基本程序通常包括:
將訪談錄音轉寫為逐字稿。
反覆閱讀逐字稿。
標示具有意義的語句。
進行初步編碼。
將相近編碼加以分類。
發展次主題與核心主題。
檢視主題與原始資料之間的一致性。
撰寫研究結果與分析。
引用參與者原始陳述作為佐證。
質性編碼可以由研究者手動進行,也可以使用NVivo或ATLAS.ti等軟體協助資料整理。
研究者必須注意,軟體只能協助資料管理,不能取代研究者對資料的理解、判斷與詮釋。
3.14 量化與質性資料整合策略
一、整合是混合方法研究的核心
混合方法研究的重點不只是分別完成量化研究與質性研究,而是將兩類資料及結果加以整合。
若量化與質性研究各自完成,卻沒有產生連結、比較或共同解釋,便容易變成兩項並列的研究,而不是真正的混合方法研究。
二、整合可能發生的階段
整合可以發生在:
研究設計階段。
樣本選取階段。
資料蒐集階段。
資料分析階段。
研究結果解釋階段。
三、常見整合方式
(一)連結
以前一階段研究結果,作為後一階段研究設計的依據。
例如,依量化分數選取質性訪談對象。
(二)比較
比較量化與質性結果是否一致。
例如,量化研究顯示某變項具有顯著效果,質性訪談是否也呈現相似經驗。
(三)合併
將兩類研究結果放在同一分析架構中,共同呈現。
(四)解釋
使用質性資料進一步解釋量化研究結果。
(五)補充
以某一類資料補充另一類資料無法呈現的內容。
四、整合結果可能出現的情況
量化與質性研究結果整合後,可能出現:
相互一致:兩類結果支持相同結論。
相互補充:質性結果增加量化研究未呈現的細節。
相互擴展:兩類結果分別呈現研究現象的不同面向。
相互矛盾:量化與質性結果不一致,需要進一步分析原因。
博士論文不應刻意迴避矛盾結果。兩類資料不一致時,反而可能揭示重要的情境差異、樣本差異或理論限制。
五、參考寫法
本研究於量化資料分析完成後,依據研究結果選取具有代表性或特殊性的研究參與者進行質性訪談。質性研究結果主要用以解釋量化研究中的顯著關係、非顯著結果及不同群體之差異。最後,本研究透過比較、連結與共同解釋的方式,整合量化與質性研究結果,以形成對研究問題較為完整的理解。
3.15 研究倫理
一、知情同意
研究者應向參與者充分說明:
研究目的。
研究程序。
參與方式。
所需時間。
可能風險。
資料用途。
保密方式。
退出研究的權利。
參與者在充分了解後,自願決定是否參加研究。
二、自願參與
研究參與者不得受到威脅、強迫或不當利誘。
即使參與者已經同意參加,也可以在研究進行期間隨時退出。
三、匿名與保密
研究者應避免揭露能辨識研究參與者身分的資訊。
可能的作法包括:
以編號或化名代替真實姓名。
隱去學校、機構及地名。
刪除可能辨識身分的細節。
限制原始資料的接觸權限。
四、隱私與資料保護
研究者應說明:
錄音檔如何保存。
問卷如何保存。
電子資料是否加密。
紙本資料存放位置。
哪些人可以接觸資料。
資料保存期限。
研究完成後如何銷毀資料。
五、研究倫理審查
若研究涉及人體研究或所屬機構規定須進行倫理審查,研究者應在資料蒐集前,向相關研究倫理審查委員會提出申請,並在核准後執行研究。
3.16 研究範圍與界定
一、研究界定的功能
研究界定是由研究者依研究目的主動設定的研究邊界。
內容可能包括:
研究地區。
研究對象。
學校類型。
研究變項。
研究設計。
資料蒐集方法。
研究時間。
分析範圍。
二、研究界定與研究限制的區別
研究界定是研究者主動設定的範圍;研究限制則是研究過程中可能影響研究結果,但研究者無法完全控制的因素。
例如:
僅研究某地區教師,屬於研究界定。
問卷可能受到社會期許影響,屬於研究限制。
僅研究公立學校,屬於研究界定。
質性訪談參與者可能有所保留,屬於研究限制。
三、研究時程
研究方法章也應說明各階段的研究時間。
研究時程可包括:
文獻蒐集與整理。
研究架構建立。
研究工具編製。
專家審查。
預試。
正式問卷調查。
量化資料分析。
質性訪談。
質性資料分析。
混合研究結果整合。
論文撰寫與修訂。
3.17 本章小結
本章小結的主要功能,是統整第三章研究方法的內容,並銜接第四章研究結果。
本章小結通常包括:
研究典範。
研究設計。
研究對象與抽樣方法。
研究工具。
資料蒐集程序。
資料分析方法。
整合策略。
研究倫理。
參考寫法
本章說明本研究之研究方法與實施程序。本研究採用實用主義典範,並依研究目的採取混合方法研究設計。量化研究部分透過問卷蒐集資料,並運用適當的統計方法分析研究變項之間的關係;質性研究部分則透過半結構式訪談,深入了解研究參與者的經驗與觀點。研究最後將量化與質性研究結果進行比較、連結及整合解釋。此外,本章亦說明研究對象、抽樣方法、研究工具、研究品質、資料蒐集程序與研究倫理。下一章將呈現量化與質性資料之分析結果。
第三部分 博士論文第三章撰寫檢核表
完成第三章初稿後,研究者可以依下列項目逐一檢核。
一、研究典範
□ 是否說明研究典範的基本意義?
□ 是否說明為何採用實用主義?
□ 是否將研究典範與實際研究方法連結?
二、研究設計
□ 是否清楚說明混合方法研究設計類型?
□ 是否說明量化與質性研究的先後順序?
□ 是否說明兩類方法的相對比重?
□ 是否說明第一階段與第二階段如何連結?
□ 是否呈現研究設計或研究流程圖?
三、研究對象與抽樣
□ 是否清楚界定研究母群體?
□ 是否說明納入及排除條件?
□ 是否說明量化抽樣方法?
□ 是否說明量化樣本數的決定依據?
□ 是否說明質性訪談對象的選取標準?
□ 是否說明量化樣本與質性樣本的關係?
四、研究工具
□ 是否交代量化工具的來源與理論基礎?
□ 是否說明各量表構面及題數?
□ 是否說明計分方式?
□ 是否說明質性訪談大綱的形成過程?
□ 是否說明研究工具與研究問題之間的關係?
五、預試與研究品質
□ 是否說明預試對象與預試程序?
□ 是否說明工具修訂情形?
□ 是否說明量化研究的效度與信度?
□ 是否說明質性研究的可信性?
□ 是否說明可轉移性、依賴性與可確認性?
六、資料蒐集與分析
□ 是否按照先後順序說明資料蒐集程序?
□ 是否說明量化資料的統計分析方法?
□ 是否說明各統計方法與研究問題的關係?
□ 是否說明質性資料的編碼與主題分析程序?
□ 是否說明使用何種統計或質性分析軟體?
七、混合研究整合
□ 是否明確指出資料整合的時間點?
□ 是否說明整合方式?
□ 是否說明質性資料如何解釋量化結果?
□ 是否處理量化與質性結果不一致的情形?
□ 是否形成超越單一研究方法的整合性解釋?
八、研究倫理
□ 是否取得知情同意?
□ 是否說明自願參與及退出權利?
□ 是否保護參與者匿名與隱私?
□ 是否說明研究資料保存方式?
□ 是否取得必要的研究倫理審查同意?
第四部分 混合方法研究第三章常見問題
一、只有量化研究加上幾次訪談
若質性訪談只是附帶補充,卻未說明選取訪談者的依據、訪談目的及與量化結果的關係,便難以呈現完整的混合方法研究邏輯。
二、量化與質性研究彼此分離
研究者分別完成問卷分析與訪談分析,卻未比較或整合兩類結果,容易形成兩項研究的並列,而非真正的混合方法研究。
三、只說採用實用主義,未說明其實際作用
研究典範不應只是名詞陳列,而應具體說明研究者如何依研究問題選擇不同方法。
四、抽樣方法交代不清楚
量化研究與質性研究的抽樣目的不同,不能只籠統地寫「採便利抽樣」,而未分別說明兩階段的樣本選取方式。
五、只列統計方法,未說明分析目的
研究者應說明每一項統計方法用以回答哪一個研究問題或檢驗哪一項研究假設。
六、缺少整合策略
整合策略是混合方法研究最重要的部分之一。若第三章沒有說明整合發生的階段與方式,第四章的研究結果也容易變成量化與質性各自呈現。
第五部分 研究方法章的核心觀念
混合方法研究的價值,在於研究者能夠運用不同類型的資料,從不同角度回答同一個研究問題。
量化研究可以協助研究者掌握:
研究現象的整體趨勢。
研究變項之間的關係。
不同群體之間的差異。
理論模式是否獲得資料支持。
質性研究則可以協助研究者理解:
統計結果背後的形成原因。
研究參與者的實際經驗。
特殊個案與情境差異。
量化工具無法充分呈現的意義。
真正完整的混合方法研究,並不是單純增加研究方法的數量,而是透過量化與質性資料的連結、比較及整合,使研究者對研究現象形成更全面、更深入且更具有實務意義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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