師道淪喪,只是制度失能的冰山一角-廖夫子

師道淪喪,只是制度失能的冰山一角

廖夫子
打開新聞,甚至是查詢這幾年來的重大社會新聞事件與判決結果,我相信不少人對於臺灣目前的司法與教育現況,真的會令人感到無奈與擔憂。
法律應該保護每一個人的基本權利,無論是被害者、被害者家屬,或是受到指控的人。
但是,當我們看到某些重大刑案,司法制度對於被告的程序保障相當重視,被害者家屬卻仍可能長期承受痛苦與煎熬時,難免會讓人質疑:
法律究竟有沒有讓受到傷害的人,真正感受到公平與正義?
我並不反對程序正義。
但我認為,真正的程序正義,不應該只有保障被告的權利,也必須讓被害者及其家屬,獲得充分而實質的支持與保障。
曾經在一篇社論中,看到一個值得深思的觀點。
當那些在求學階段,
經常挑戰合理規範、
習慣衝撞師長、
仗勢欺人、
霸凌同儕、
鑽制度漏洞,
甚至不願意為自己的行為負責的人,
當有一天成為掌握權力的人,
他們未必會因為年齡增長、職位提升,就自然變得成熟。
相反地,如果始終缺乏反省與修正,有些人反而可能利用手中的權力,把當年的思維與行事作風,更加徹底地落實。
以前是不遵守規則。
後來可能變成利用權力決定規則。
以前是鑽制度漏洞。
後來可能變成利用制度漏洞保護自己。
以前是仗勢欺人。
後來可能變成仗著職位與權勢,要求別人服從甚至是違法作為。
真正令人感到可怕的,不是有人不遵守制度,而是那些不尊重制度的人,有一天成為制定制度與執行制度的人。
如果事情發展到這個地步,教師不被尊重,恐怕只是冰山一角。
接下來,全民要面對的是公民素養的問題。
企業要面對的是員工工作態度與職業倫理的問題。
國家要面對的是人民責任意識與社會信任的問題。
國軍要面對的是軍人紀律、服從合法命令與團隊責任的問題。
而整個社會,最後要面對的,則是制度還有沒有人願意遵守,以及違反規範是否需要承擔責任的問題。
我認為,臺灣是一個有許多善良人民的社會。
我們對政治人物往往相當友善,甚至容易因為對方的職位、身分與權力,而給予過度的尊重。
有些人明明看見政治人物或掌權者出現不合理的行為,卻因為擔心得罪對方、影響自身權益,而選擇沉默。
久而久之,掌權者可能誤以為人民的沉默,就是對自己行為的認同。
但我們必須明白:
尊重權力,不等於縱容權力。
依法行政,不等於只要程序走完,就不必為結果負責。
回到目前的教育現場。
我始終認為,教育問題最嚴重的根源,不一定是家長,更不應該全部歸咎於學生。
真正值得檢討的,是那些握有制度制定權、行政監督權與資源分配權的政府機關。
為什麼這樣說?
因為家長可能不了解教育專業,學生也還在學習如何判斷是非。
但是政府機關不一樣。
政府機關擁有專業幕僚、法律資源、行政權力與政策制定能力。
它們的責任,就是建立合理的制度,讓學校有規範可以依循,讓學生受到妥善保障,也讓教師能夠安心執行教育工作。
然而,當制度發生問題時,我們卻經常看到另一種現象。
第一,擁有決策權的人,未必願意承擔決策責任。
面對爭議,有些行政機關最優先考量的,不是如何解決問題,而是如何避免自己成為被追究責任的對象。
因此,能夠交給學校的,就交給學校。
能夠交給委員會的,就交給委員會。
能夠要求第一線人員自行處理的,就盡量不由主管機關承擔。
最後,行政程序可能越來越完整,真正需要負責的人卻越來越模糊。
第二,要求第一線教師負責,卻沒有提供相對應的支持與保障。
教師必須維持課堂秩序。
必須輔導學生。
必須處理學生的偏差行為。
必須回應家長的期待。
但當教師依法進行合理管教,卻因此引發爭議時,主管機關是否願意清楚說明法規,支持合理的教育專業判斷?
還是為了避免爭議擴大,先讓教師接受冗長的調查,再慢慢釐清?
如果制度讓認真負責的人承擔較高風險,卻讓選擇不作為的人比較安全,
那麼,我們究竟是在鼓勵教師認真投入教學,還是在倡導教師選擇明哲保身?
第三,過度強調程序,卻忽略制度的實質正義。
保障學生權益絕對非常重要。
不適任教師更是必須受到調查,對於違法失職者也應該依法處理。
但是,保障學生權益與保障教師權益,從來就不應該是二選一。
問題在於,制度有沒有能力辨別事情的輕重?
能不能區分合理管教與不當管教?
能不能避免缺乏充分事證的指控,對教師造成不必要的傷害?
如果一個制度只在乎有沒有開會、有沒有調查、有沒有完成程序,卻不在乎調查是否合理、證據是否充分、決定是否符合比例原則,
那麼,即使程序看似完備,也不代表真正實現了公平正義。
第四,也是我認為最嚴重的問題:制度出了問題,究竟誰要負責?
當一位教師受到不合理的調查,歷經數個月甚至更長時間,最後證明指控不成立,或原先的行政處分遭到撤銷,
請問:
這段期間失去的教學熱忱,誰來補償?
承受的心理壓力,誰來負責?
受到影響的專業聲譽,誰來恢復?
因為調查而被迫耗費的時間與心力與金錢支出,誰來承擔?
更重要的是,
當行政機關作出錯誤決定,或調查程序存在重大瑕疵時,有沒有合理的檢討、究責與救濟機制?
如果沒有,制度就可能形成一種荒謬的現象:
行政機關可以犯錯,第一線人員卻必須為行政錯誤付出代價。
這才是我認為教育治理最值得警惕的問題。
政府不是沒有權力。
而是有了權力之後,到底還有沒有勇氣承擔責任?
政府不是沒有制度。
而是制定制度之後,到底還有沒有能力確保制度合理運作?
政府不是沒有資源。
而是這些資源究竟用來解決問題,還是只是讓行政體系能夠繼續運作?
還是說,既然解決不了問題,那就解決提出問題的人。
我始終認為:
一個良好的制度,應該讓認真做事的人受到保障,讓違法失職的人承擔責任,而不是讓善於推卸責任的人活得最安穩。
教育現場的問題,絕對不只是教師有沒有受到尊重。
它涉及我們的政府如何治理。
涉及行政機關如何行使權力。
涉及制度如何建立公平正義。
更涉及這個社會究竟要鼓勵什麼樣的價值觀。
我們不能一方面要求學生遵守規範、尊重他人、勇於承擔責任,
另一方面卻讓學生看到,某些掌握權力的大人,可以不遵守相同的原則。
這樣的教育,學生會相信嗎?
更讓我們需要擔心的是,這個社會對於問題發生時的沉默。
當別人遭受不合理的對待時,我們選擇不發聲。
當別人的權益受到侵害時,我們認為與自己無關。
當制度傷害到別人時,我們甚至覺得那是對方自己的問題。
當我們習慣對別人遭受到的不公不義保持沉默,那麼未來的某一刻,我們就不要期待有一天自己受到傷害時,有人願意會挺身而出。
今天是教師被制度霸凌(而其中最大力道來源,竟然還是口口聲聲說願意當教師最大後盾的單位來源)。
明天可能是醫師、護理師、警察、軍人、公務人員,或任何一位認真工作的勞動者。
如果整個社會都選擇明哲保身,最後受到傷害或是迫害的,不會只有某一個職業,而是所有人的生活。
因此,我認為,討論師道淪喪的問題,不能只從學生不尊重老師、家長不支持老師的角度來看。
更需要追問:
究竟是什麼樣的制度,讓認真做事的人越來越沒有保障?
又是什麼樣的治理文化,讓應該承擔責任的人,反而最擅長迴避責任?
教育的本質,是引導人向善,培養判斷是非與承擔責任的能力。
但如果連制定規則、管理制度的人,都無法以身作則,
那麼,我們究竟還能期待下一代學會什麼?
至於教育現場那些不合理的制度與荒謬現象,細節就不再一一贅述。
我們既然選擇把權力交給我們選出來的人,由他們來運籌帷幄,那麼我們只能期待,這些人會做出「符合我們期待」的決定。
只能說:
先生緣,主人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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