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爸給女兒的「擇偶課」:如果你有女兒,一定要告訴她擇偶這三件事!

 

爸爸給女兒的「擇偶課」:如果你有女兒,

一定要告訴她擇偶這三件事!

作者\媽媽經編輯部

不知道版上的媽媽們,會跟自己的女兒討論擇偶這件事嗎?是說要找有錢、會疼你的、有責任感的、還是找像爸爸這種的呢?

人稱偉文兄的李偉文醫師,同時身兼作家,總是能用理性結合感性的筆觸,告訴讀者受用的人生小道理。他在〈爸爸給女兒的一堂「擇偶課」〉中提到人們在談戀愛時,很容易落入「大腦誤判」的陷阱,例如,在危險的情況下幫助你的人,你會很欣賞又崇拜他,但是你眼前的英雄,在平淡安穩的日子裡,可能是個十足的討厭鬼。

該文舉了最明顯的例子「艷遇」,豔遇通常發生在異地留學、旅遊、出差等情況下,人在陌生的環境,自然產生一種冒險感、新鮮感,這時候遇到的對象,本身就因為環境優勢加了好多分;就像去看鬼片、去夜遊、去遊樂園,因為心理緊張刺激,容易對身邊的人產生濃烈的好感,這些都是一種大腦的誤判。

有一天孩子會長大,會遇到有好感的對象,如果是女兒,也會有其他人追求她,都說女人是水做的,心思敏感又重感情,為人父母很怕女兒一頭栽入愛情,沒有過多的深思熟慮。我們希望孩子進入婚姻的殿堂(愛情的墳墓)之前,能多多停看聽,做出最好的選擇,小編整理了一些過來人的肺腑之言,大致上都有這三點:

1. 不要一成不變的約會

這就是俗話說的,情侶一定要一起去旅遊,才會更全面的認識彼此。兩個人從規畫行程、訂住宿、花錢的習慣…都能看出這個人的價值觀,是否跟自己合得來。

如果兩人的相處模式總是一成不變,或是透過網路聯繫,那就沒有機會看到另一伴在不同的情況、壓力、挫折時的反應。另外,也別覺得交往只是兩個人的事,就不去認識對方的家人,觀察他與原生家庭的互動,多多少少可以作為日後共同生活的借鏡。

2. 世上沒有不顧一切的愛

不要為了任何人傾盡所有,沒有任何一份偉大的愛情,應該用失去自我來交換。如果為了得到別人的愛,付出一切的人通常得不到好的結果。張幼儀嫁給徐志摩之後勤儉持家,對丈夫百依百順。當她告訴徐志摩懷上了他的孩子,徐志摩卻冷冷地說:「把孩子打掉。」後來,徐志摩為了跟林徽音在一起,催促張幼儀要馬上離婚,張幼儀曾形容自己像是一把被遺棄的「秋天的扇子」。

「經過那段可怕的日子,我領悟到自己可以自力更生,而不能回去徐家,像個姑娘一樣住在硤石。我下定決心:不管發生什麼事情,我都不要依靠任何人,而要靠自己的兩隻腳站起來。」

離婚之後,張幼儀沒有自怨自艾,她到德國學習幼兒教育,最後成為一名事業有成的銀行家和企業家,從棄婦蛻變女強人的她說:「我要為離婚感謝徐志摩,若不是離婚,我可能永遠都沒有辦法找到我自己,也沒有辦法成長。他使我得到解脫,變成另外一個人。」

3. 先愛自己,再去愛人;先學會讓自己快樂,再接受別人的愛

這句話聽起來很老套,但是什麼叫做「愛自己」?愛自己就是懂得尊重別人並且保護自己,為人處事要能保持善良,展現同理心,對任何事情擁有獨立思考的能力,這樣才能對未知的危險或傷害,帶有一定的防備心。

作為一個女孩,無論未來的人生規劃是想要衝刺事業、與心愛的人結婚、生兒育女,還是要有自己的夢想。一個女人的一生,不應該一頭栽在愛情與婚姻,還要有自己的興趣、自己的目標、自己的朋友圈,當女人的生活是仰賴自己而富足,才能給予並接受另一半的愛,好的愛情是雙向流動的水源,能滋潤兩方一起成長。

參考資料:李偉文〈爸爸給女兒的一堂「擇偶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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