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 學年度四技二專甄選入學招生簡章

 114 學年度四技二專甄選入學招生簡章


1.「B.課程學習成果」、「C.多元表現」欄位上傳說明如下:
(1)使用中央資料庫學習歷程檔案之考生,依所報名之校系科(組)、學程要求學習歷程備審資料,於「B.課程學習成果」、「C.多元表現」欄位勾選欲上傳之檔案。
(2)未使用中央資料庫學習歷程檔案之考生,依所報名之校系科(組)、學程要求學習歷程備審資料,由考生製作PDF格式檔案並上傳於「B-1專題實作、實習科目學習成果(含技能領域)」、「B-2其他課程學習(作品)成果」、「C.多元表現」三個欄位,考生須自行將檔案整合後上傳至對應的欄位。各欄位僅能上傳1個PDF檔案(不得上傳影音檔),檔案容量以4 MB乘以「上傳檔案件數上限」為限。

2.「D-1.多元表現綜整心得」、「D-2.學習歷程自述(含學習歷程反思、就讀動機、未來學習計畫與生涯規劃)」、「D-3.其它有利審查資料」等項目,皆由考生自行撰寫及上傳,每一項目僅能上傳1個PDF檔案(不得上傳影音檔),檔案容量以4MB為限,考生須分項上傳檔案資料至對應欄位。

3.青年儲蓄帳戶組之考生,學習歷程備審資料每一項目僅能上傳1個PDF檔案(不得上傳影音檔),檔案容量以4MB為限,考生須分項上傳檔案資料至對應欄位。

考生進行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審查資料上傳前,請先決定是否欲參加該校系科(組)、學程之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欲參加者,再進行審查資料上傳作業。

如範例











某校系科(組)、學程要求「B.課程學習成果」為「B-1.專題實作、實習科目學習成果(含技能領域)」,件數上限為1件;於「B-2.其他課程學習(作品)成果」,件數上限為2件,使用中央資料庫學習歷程檔案之考生可於學習歷程中央資料庫對應項目下,至多分別勾選1或2件檔案。

未使用中央資料庫學習歷程檔案之考生,可自行於「B.課程學習成果」之「B-1.專題實作、實習科目學習成果(含技能領域)」欄位上傳1個檔案容量最大至4 MB之PDF檔案,於「B-2.其他課程學習(作品)成果」欄位上傳1個檔案容量最大至8 MB之PDF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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