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甄選入學重大變革】

【113甄選入學重大變革】
1.一般組「一般生」第一階段篩選方式:
(1)取消總級分篩選,並以分科篩選之「大倍率篩選共同科目、小倍率篩選專業科目」為原則。
(2)同級分超額篩選:依各校甄選辦法所勾選科目之級分總和,勾選科目至少(含)4項,且可為篩選倍率外之其他統測科目。

2.第二階段統一入學測驗成績加權:
(1)統測科目由各校系科(組)、學程選採自訂,至多採計4科,並取消各科目權重下限。
(2)專業科目採計總權重須大於共同科目總權重。

3.「專題實作、實習科目學習成果(含技能領域)」:
(1)在符合上傳件數上限下,可上傳專題實作、亦可上傳實習科目、也可二者皆上傳。
(2)本項採計成績占總成績比率至少為10%。
(3)本項採計件數上限,由6件下修為3件,由各校系科(組)、學程依規範自訂,並明訂於甄選辦法。


  • 沒有留言:

    發佈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