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學年度四技二專甄選入學3大規定調整

 113學年度四技二專甄選入學3大規定調整

自113學年度起,「四技甄選」(四技二專甄選入學)這個升學管道有3大規定調整,包括:一階篩選取消「總級分」並以小倍率篩選專業科目;統測採計最多4科且專業科目採計權重大;專題實作與實習成果採計最多3件且占比10%以上,藉此強化選才的專業導向,並保留技專系科對應產業人才需求的系科發展與招生彈性。

 

因應108課綱實施,技專校院招生策略委員會(簡稱招策會)針對「四技甄選」分析相關數據並與教師、家長、學生等團體多次討論,提出進一步強化專業技術能力的選才作法,希望能彰顯技職教育重視專業的精神。關於「四技甄選」113學年度起的三大調整規定說明如下。

 

調整1:小倍率篩專業、大倍率篩共同 且一階篩選取消「總級分」

招策會分析111、112學年度四技甄選報考資料發現,採「大倍率篩選共同科目、小倍率篩選專業科目」模式,通過第一階段考生的專業科目平均成績表現較為傑出。因此自113學年度起,改以「大倍率篩選共同科目、小倍率篩選專業科目」及「最小倍率小於3」為原則設定科目的篩選倍率,讓專業科目較佳的學生更有機會進入第二階段甄試,同時也可鼓勵學生在技高學習階段專精於專業技術的精進與能力的提升。

 

另外,由於一階篩選中,以「總級分」作為篩選項目的系組數並不多(112學年度僅有28%的系組),因此自113學年度起取消「總級分」篩選項目。

  

調整2:統測採計最多4科 且專業採計權重大於共同科目

現行「四技甄選」規定第二階段統測採計方式占總成績比率最多40%(且不得為0),並要求專業科目權重應大於共同科目權重。

 

由於技高課程包含一般科目、專業科目及實習科目,考量一般科目是學習專業及實習科目的基礎知識,而各群科因專業領域需求,對於一般科目需求也會有不同,以培養學生的專業實務技能、創造思考及適應社會變遷能力。因此,自113學年度起,在第二階段統測總成績占比不變的情形下,由技專各系科依產業人才培育重點,採計統測科目最多4科,專業科目採計總權重大於共同科目總權重,以突顯各系科專業技術培養的差異性。

 

調整3:專題實作與實習成果採計最多3件 且占比10%以上

「四技甄選」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包括統測加權成績及指定項目成績。其中指定項目占總成績至少60%,含現場「實作」、「筆試」、「面試」,以及必採的「專題實作、實習科目學習成果(含技能領域)」和「學習歷程備審資料審查」。

 

招策會分析111、112學年度校系採計「專題實作、實習科目學習成果(含技能領域)」情形,高達94%系科占比超過10%以上,且112學年度「專題實作及實習科目學習成果(含技能領域)」整體平均採計件數為1.8件,國立科大平均採計件數為2.8件,因此為求選才重質不重量,自113學年度起,「專題實作、實習科目科目學習成果(含技能領域)」採計件數改為最多3件且占比10%以上。而「技優甄審」的「專題實作、實習科目學習成果(含技能領域)」以及「四技申請」的「課程學習成果」採計件數也同步下修為3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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