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出處:建功補習班
招生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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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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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技二專
日間部 聯合登記分發 108學年共77所大專校院 |
【適用對象】 ★高職(職業類科)應屆或非應屆畢業生 ★綜合高中屆畢業生及非應屆畢業生 ★高中(普通科)非應屆畢業生 ★其他符合報考同等學力資格之考生 【招生簡介】 ★完全採計四技二專統一入學測驗各科成績。 ★須先通過資格審查,並繳費成功後,才具網路選填登記志願資格。 ★依簡章各校系科組自訂之統測各科目權重,加權後合計為總分數。 ★共同科目(國文、英文、數學)權重為1至2倍,專業科目(一)、專業科目(二)權重為2至3倍,權重級距為0.25。 ★依考生總分數之高低順序,再按其選填志願之順序依序分發。 ★無畢業年資及證照加分優待。 ★考生至多可選填199個志願。 |
四技二專
甄選入學 108學年共134所大專校院 |
【適用對象】 ★高職(職業類科)應屆或非應屆畢業生 ★綜合高中應屆或非應屆畢業生(應屆畢業生截至高三上學期需已修畢專門學程科目25學分以上) ★高中(普通科)非應屆畢業生 ★其他符合報考同等學力資格之考生 【招生簡介】 ★甄選流程分為第一階段及第二階段:第一階段為統一入學測驗成績篩選、第二階段為各甄選學校辦理之指定項目甄試。 ★第一階段統測成績換算級分,由各校系科訂定採計科目及篩選倍率。 ★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方式由各校系科訂定,指定項目例如面試、筆試、備審資料審查、術科實作等,通過第一階段篩選的考生須繳交甄選學校所規定之備審資料及參加各甄試項目。 ★甄選總成績包含統一入學測驗成績及指定項目甄試成績,由各校系科訂定統測成績之採計科目、加權倍數及占總成績比例,以及各項指定項目占原始總分比例,並可參酌採計在校學業成績、證照或得獎優待加分。 ★考生至多可申請3個校系科組志願。 |
四技日間部
申請入學 聯合招生 (招收高中生) 108學年共67所科技校院 |
【適用對象】 ★普通高中學生 ★綜合高中學生 ★技術型高中附設普通科學生或藝術群科別學生 【招生簡介】 ★第一階段為大學學科能力測驗成績篩選。 ★第二階段為各技專校院辦理之指定項目甄試(書面資料審查和面試為主)。 ★申請入學總成績包含大學學測加權平均成績以及複試成績。 ★可至多申請5個校系組學程志願。 |
四技二專
技優保送入學 108學年共17所大專校院 |
【適用對象】曾參加四件二專技優保送入學資格所列之競賽、獲得各職類全國3名或者經選拔入選國手資格之優秀選手們。 【招生簡介】 ★不採計統一入學測驗成績。符合保送入學資格者,可就採計所參加競賽職類之招生類別中,擇一類別報名,並上網選填該類別之招生校系科組志願,直接分發錄取。 ★分發時由招生委員會依照技優保送入學競賽獲獎名次及等第對照表,排序每位考生之等第排名,再依考生排名順序及其選填志願分發。 ★至多選填50個志願。 |
四技二專
技優甄審入學 108學年共95所大專校院 |
【適用對象】曾參加四技二專技優甄審簡章所列之競賽獲獎,或已取得乙級技術士證之考生 【招生簡介】 ★甄審方式由各校訂定,但不辦理筆試亦不採計統一入學測驗成績,可包含面試、術科實作、作品集、書面資料審查等。 ★可就採計考生獲獎之競賽或證照職類之所有招生類別中,跨類別選擇至多5個校系報名並參加指定項目甄審。 ★甄審總成績計算方式依各甄審項目成績之比例計算總分,再依各競賽名次及證照等級優待加分標準之加分比例計算後得到甄審總成績,並公告正取生及備取生名單。 |
科技校院
繁星計畫 聯合推薦甄選 108學年共51所大專校院 |
【適用對象】 ★高職(職業類科)或綜合高中應屆畢業生,其中綜合高中學生截至畢業前一學期需修畢專門學程科目25學分以上者。 ★在校前五學期學業成績平均排名在科(組)或學程前30%以內。 ★全程均須就讀同一學校 【招生簡介】 ★甄選方式依下列七項比序項目排序後,依考生選填之志願進行分發作業。 1.在校前五學期學業成績平均成績之群名次百分比 2.在校前五學期專業及實習科目平均成績之群名次百分比 3.在校前五學期英文平均成績之群名次百分比 4.在校前五學期國文平均成績之群名次百分比 5.在校前五學期數學平均成績之群名次百分比 6.競賽.證照及語文能力檢定之總和成績 7.學校幹部.志工.社會服務及社團參與之總和成績 ★每所高職學校至多可推薦 15 名學生 ★至多可選填25個志願。 |
| 其他 招生管道 |
除此之外,入學方式尚有四技二專日間部單獨招生、四技進修部二專夜間部單獨招生、四技進修部招生應屆普通型高級中等學校畢業生單獨招生、藝術與表演類系科單獨招生、身心障礙學生招生、運動績優學生招生、四技二專在職專班招生、技專校院附設專科進修學校招生、軍事校院士官二專班招生、雙軌訓練旗艦計畫招生、產學攜手合作計畫專班招生、產學訓合作訓練四技專班招生,以及其他聯合或單獨招生管道,招收特殊專長學生、在職人士、產學合作班等不同對象,讓有意願升學和進修的考生皆有適性發展的機會。 |
其他
提醒事項 |
(一)統一入學測驗報考群(類)別與四技二專甄選入學及四技二專日間部聯合登記分發等招生管道可選填登記之校系志願息息相關,因此務必於報考統一入學測驗前查詢目標校系招生群(類)別為何,再決定統一入學測驗之報考群(類)別,以避免因報考群(類)別與目標校系之招收群(類)別不同而失去選填該校系的機會。 (二)考生若已參加四技二專甄選入學、四技二專技優保送入學、四技二專技優甄審入學、四技日間部申請入學聯合招生、科技校院繁星計畫聯合推薦甄選、以及其他大學校院招生管道已錄取報到或未辦理錄取生放棄資格者,將失去四技二專日間部聯合登記分發網路選填登記志願資格。 (三)自108學年度起,科技校院繁星計畫聯合推薦甄選入學錄取生,無論放棄與否,一概不得參加當學年度四技二專甄選入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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