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學年四技二專甄選入學招生簡章全文

111學年四技二專甄選入學招生簡章全文

B.課程學習成果

C.多元表現之各分項名稱以代碼呈現 

出處:甄選入學簡章全文第18頁

 

111 學年度四技二專甄選入學所有考生均應依規定於第二階段報名時,將證照或得獎加分證明(PDF檔案)完成網路上傳,檔案容量以4MB為原則,且上傳之檔案頁數僅以1頁為限。未依規定期限及方式完成網路上傳者,不予計分,考生不得異議。


若持有2種以上符合本簡章所訂「甄選群()別及技藝技能競賽優勝及技術士職種()別對照表」加分優待採認之技藝技能競賽優勝得獎證明或技術士證者,應自行選擇1項對加分最有利之證件,作為加分依據。

 
(
)體驗學習報告書或學習歷程備審資料繳交方式及相關規定
1.
體驗學習報告書為青年儲蓄帳戶組考生在第二階段指定項目報名時「必繳」資料;專題實作及實習科目學習成果(含技能領域)、學習歷程備審資料為一般組考生在第二階段指定項目報名時「必繳」資料,須依第二階段學習歷程備審資料網路上傳方式及規定,隨同其他資料一起繳交。
2.
各組第二階段學習歷程備審資料採取「學習歷程備審資料審查電子化作業」,所須學習歷程備審資料一概以網路上傳方式繳交,上傳截止日依各組「各校系科()、學程甄選辦法」之「學習歷程備審資料上傳暨繳費截止時間」辦理。

 
(1)
各校系科()、學程所訂之學習歷程備審資料「參採項目」以及「上傳檔案件數上限」,請詳閱本委員會網站「簡章下載暨資料查詢系統」之「各校系科()、學程甄選辦法」。
(2)
專題實作及實習科目學習成果(含技能領域)獨立採計成績,須至少上傳1件;其餘學習歷程上傳檔案資料作為學習歷程備審資料審查成績採計。
(3)
B.課程學習成果」及「C.多元表現」之各分項名稱以代碼呈現,代碼對照表如下:
 

3.B.課程學習成果」、「C.多元表現」欄位上傳說明如下:
(1)
使用中央資料庫學習歷程檔案之考生,依所報名之校系科()、學程要求學習歷程備審資料,於「B.課程學習成果」、「C.多元表現」欄位勾選欲上傳之檔案。

範例說明:
分類 學習歷程備審資料項目名稱代碼對照表
B.
課程學習成果

B-1 專題實作及實習科目學習成果(含技能領域)
B-2
其他課程學習(作品)成果

C.多元表現
C-1
彈性學習時間學習成果(包含自主學習或選手培訓或學校特色活動)
C-2
社團活動經驗
C-3
擔任幹部經驗
C-4
服務學習經驗
C-5
競賽表現
C-6
非修課紀錄之成果作品(如職場學習成果)
C-7
檢定證照
C-8
特殊優良表現證明

某校系科()、學程要求「B.課程學習成果」為「B-1.專題實作及實習科目實習成果(含技能領域)」,件數上限為1件;於「B-2.其他課程學習(作品)成果」,件數上限為2件,使用中央資料庫學習歷程檔案之考生可於學習歷程資料庫對應項目下,至多分別勾選12件檔案。

(2)未使用中央資料庫學習歷程檔案之考生,依所報名之校系科()、學程要求學習歷程備審資料,由考生製作PDF格式檔案並上傳於「B-1專題實作及實習科目學習成果(含技能領域)」、「B-2其他課程學習(作品)成果」、「C.多元表現」三個欄位,考生須自行將檔案整合後上傳至對應的欄位,三個欄位各1件各別
檔案容量總和,以「上傳檔案件數上限」乘以4 MB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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